花粥公司就抄袭道歉,称已得到谅解
南都讯 记者丁慧峰 “出圈”的民谣歌手花粥“抄袭”由薛范翻译的白俄罗斯民歌《妈妈要我出嫁》歌词一事,备受争议并且频繁上热搜,花粥所属经纪公司SAG舞台艺术工作组昨日发布致歉声明,表示“事实是我们错了,我们承认”,并对“持续多年而未关注的侵权现象”表示自责。同时,还感谢原歌曲中文翻译者薛范的谅解和授权。
在这篇致歉声明中记述,该事件可以追溯至2012年,“花粥偶尔写几首歌上传到网上,自娱自乐之余,也希望被更多人分享。《妈妈要我出嫁》,即是花粥那时重新作曲并翻唱的作品。那时的花粥,对行业规范、版权知识所知尚浅。而这首不起眼的歌曲也渐渐被遗忘,直到现在她因此又上了微博热搜。”
事件发生后,花粥在微博上承认“疏漏”,并称“在此向大家正式道歉!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”而经纪公司则表示,在次日联系到了《妈妈要我出嫁》歌词的中文翻译者薛范,“在电话里对此事真诚地表达歉意,提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,后又以邮件形式向薛范老师再次真诚致歉。薛老师接受了我们的道歉,并将白俄罗斯民歌《妈妈要我出嫁》中文翻译版歌词的版权授权我方,他提出:这首歌不必下架,将词译者信息修正即可。同时薛范老师也指出,其实这首白俄罗斯民歌与亚历山大罗夫红旗歌舞团也并无关系。”
这篇“致歉声明”公布后,有业内人士认为,文中提到的“重新作曲并翻唱”的说法有失严谨,这首《妈妈要我出嫁》从曲式上来说明显是“未经授权的改编”,而不是抄袭;另外从词曲版权公司(苛刻)的角度来说,中文译者应当并不(完全)拥有词作的授权权利。
同时该业内人士指出,这一代年轻的创作者,在早期未成名之前拿别人的词作曲、拿别人的曲填词、拿别人的伴奏或演奏曲写歌唱进去,已成为一种日常,在早期可能“对行业规范、版权知识所知尚浅”,但在成名之后,尤其开始依靠歌曲平台上架发行、现场演唱,都还是要有严格的版权意识。
此前花粥未经授权擅自发行《Super Love》伴奏的作品《出山》,并遗漏/删改作品原作曲人署名也引发争议,但愿花粥抄袭事件能给年轻的创作者敲响警钟,树立更为规范的版权意识,对得起自己“原创音乐人”的称号,免得后患无穷。